撫養權歸前妻,我除了會固定付贍養費外,
每個月大概只會和女兒見兩次面,一方面是我工作比較忙,
另一部分是前妻不希望我和女兒太來往太頻繁。
直到去年底,前妻決定要再婚,女兒非常排斥媽媽要重組家庭,
不願意跟對方同住,經過我們商量之後,
決定讓已經在上國中的女兒來跟我住,女兒也同意了。
實際和女兒住一個月之後,我們相處的氣氛一直都很尷尬,
對於青少年年紀的女兒,不知道應該要怎麼相處,
大部分的時間都是我會給她零用錢,她會自己去外面吃午餐,
或跟朋友一起度過,偶爾我比較早下班的時候,
我們會一起出去吃晚餐,但幾乎都是各自滑手機,
我也感覺得出來,女兒也是很尷尬,不知道要怎麼跟我相處,
甚至有點讓我覺得她在我會不要她。
大部分的時間,其實女兒是非常乖巧懂事的,
我有請打掃阿姨一周來家裡打掃一次,
但平時女兒也會自發的洗曬衣服,
同事聽了也都很羨慕,別人家這個年齡的小孩都非常叛逆,
不過我還是希望能跟女兒相處得更好,
讓她有回家的安全感,不想因為前妻再婚,對她造成傷害。
之後詢問了同事介紹可以解決各方面問題的老師,
老師說換新環境,特別是青少年的孩子,心裡特別敏感,
一定需要一些時間適應,我們之間的關係也需要慢慢培養,
如果真的不知道如何更進一步,打破現在的僵局,
可以做「親子和合法術」來推我們一把。
我和老師約定了最近的時間,關於這件事,
我其實沒有讓女兒知道,我怕她覺得很奇怪,或有壓力。
法術之後,老師也不會收了錢就沒消沒息,
也陸續給了我很多和女兒相處、增進感情的建議,
我想老師自己應該也有小孩。
從法術做完到現在半年有餘,和女兒的相處已經很自然,
一起吃飯的時候,我會跟她分享一些工作上的小事,
例如同事做了什麼事,或最近的工作有什麼挑戰。
女兒也會和我分享她學校的生活,和喜歡的事情,
我也更了解很多以前不知道的事情,
原來她喜歡看漫畫,也喜歡畫畫,這些都是前妻認為不務正業,
認為學生本分就是念書,不讓女兒去做的。
現在女兒的房間裡有自己的漫畫櫃,
我也支持在課業之餘去畫室正式學畫畫,
我們現在相處非常好,甚至有點像忘年之交,
我相信我們的關係,應該勝過大部分的家庭。
謝謝老師的幫助與意見,也謝謝上天給我一個這麼乖巧活潑的女兒。